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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节 谁的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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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楚天都市报》报道了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在岱黄公路府河收费站的重大“举措”

,检察官们逃票冲卡,阻断交通,恶意抓人,肆意伤人,围攻殴打采访记者,又对人大办主任公开发难,他们说:“这是老子们的天下。”

从《当事者谈事件发生前后》来看,“老子们的天下”

证据有三:

一是乘坐检察院“公务”

车的法官说:“老子是法院、老子没有钱,不买票你又怎样?”

像岱黄公路这样由省级人民**发文批准的交通收费站,对本地,只能收平民百姓的费,对外地,只能收“儿子孙子”

的费,怎么敢收“老子”

的?“老子”

是地方太岁,治你是现成的。

二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中午要收“老子们”

的钱,下午就有三位检察长带着七辆车十几个人威风凛凛地去收费站“抓阻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”

,甚至在事态发展相当严重,记者摄像器材被扣之后,新华社主任记者受命前往调查时,也被检察长一声令下,“把这个人给我抓起来带走。”

试想,真正执行公务的收费人员成了“阻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”

,受命调查的主任记者也被指责为“阻碍公务”

,那么,什么是“公务”

?谁在“阻碍”

三是黄陂区人大办一位主任出面“阻碍公务”

时,检察官们说:“****是人民选的,我们就是人民,要听我们的。”

“我们”

之外的“他们”

就不是人民,人大办主任也不是人民,只有“老子们”

才是人民。

我以为,“这是老子们的天下,”

这话说得一点不假。

特别是检察官在扬言时所说的那个“们”

,还有“公务”

车逃票冲卡时车上拿手机的法院的那个“们”

,都十分准确地勾画出了“们”

的范围,“们”

们之所以敢自称为“老子”

,是因为“们”

们握着天下的生杀大权。

逃票冲卡,暴打记者,是“们”

的公务;即使“们”

们现行犯罪,也属于公务。

“们”

们骂你,叫法制宣传,你敢顶嘴,就要抗“句”

从严;“们”

们打你,叫法制教育,你敢自卫,就是暴力抗法,抗法,将不容干天下,“老子们”

还不抓你吗?莫须有的罪名有的是,一个“犯罪嫌疑人”

,就足够你终身受用!

我不明白,这天下,究竟是谁的天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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