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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浩六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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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浩“六要”

五代时期的画家荆浩在《笔法记》中提出“画有六要”

,即“气”

、“韵”

、“思”

、“景”

、“笔”

、“墨”

,并阐释说:“气者,心随笔运,取象不惑;韵者,隐迹立形,备仪(一作遗)不俗;思者,删拨大要,凝想形物;景者,制度时因,搜妙创真;笔者,虽依法则,运转变通,不质不形,如飞如动;墨者,高低晕淡,品物浅深,文彩自然,似非因笔。”

“六要”

之中,荆浩的贡献主要体现于“笔”

、“墨”

二者。

对于“笔”

,荆浩提出:“凡笔有四势:谓筋、肉、骨、气。

笔绝而断谓之筋,起伏成实谓之肉,生死刚正谓之骨,迹画不败谓之气。”

至于对“墨”

的强调,更为荆浩所独发。

在荆浩看来,吴道子的画作“有笔无墨”

,所谓“无墨”

,也就是说没有墨色的变化。

自荆浩开始,墨色的运用才在中国画中占据重要地位,从而使得水墨画繁荣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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