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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戎文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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戎文凤市长:

我三年前回高邮时曾向市里打报告请求将当时为造纸厂占用、本属于我和堂弟汪曾炜名下的臭河边的房屋归还我们,迄今未见落实。

这所房屋是我家分家时分给我和汪曾炜的房产。

土改时我和曾炜都在外地,属职员成分。

此房不应由他人长期占用。

近闻高邮来人云,造纸厂因经济效益差,准备停产。

归还我们的房屋,此其时矣。

我们希望房管局落实政策,不要再另生枝节,将此房转租,另作他用。

曾祺老矣,犹冀有机会回乡,写一点有关家乡的作品,希望能有一枝之栖。

区区愿望,竟如此难偿乎?

即致敬礼!

汪曾祺

一九九三年五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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