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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谈谈中医的饮食忌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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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管遵惠针余笔谈(..)”

4谈谈中医的饮食忌口

到医院看病,常常听到医生嘱咐病人:“您患肾炎,在急性期需忌盐”

,“您血脂高,宜吃低磷脂类食物”

等等。

根据病情,决定病人饮食的禁忌,这在现代医学属临床营养学范畴,而在中医,一般称为“忌口”

祖国医学对病人的饮食十分重视。

早在二千多年前,我国第一部医学著作——《内经》中,就已有十分详尽的论述。

《内经》强调:药物的作用,一般宜于攻邪,而补养精气,还需依赖饮食。

因为药物的性味不免带有偏性,只是在人体阴阳偏胜有病之时,药物才能以偏救偏,起到治病祛邪的作用。

如果邪气已去,需要调理时,那就不能单纯依靠药物,而要仰赖谷、肉、果、菜等气味平正的饮食来补养精气。

《素问·藏气法时论》说:“毒药攻邪,五谷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。

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精益气。”

就是指的这个意思。

所以,药疗与食养,是疾病治疗过程中缺一不可的两个重要环节。

如眩晕:宜少吃煎、炒、油炸和肥腻食物。

戒烟酒,忌吃辣椒、洋葱、韭菜、葱、蒜等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
再如瘾疹(荨麻疹):忌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,如酒、葱、蒜、韭菜、辣椒和芫荽等,忌吃一切海鲜发物,如虾、螃蟹、公鸡、獐肉、猪头肉、腐乳、竹笋和香菌,忌食生冷和油腻食物。

宜吃清淡富有营养的食物,如青菜、茼蒿、茄子、丝瓜和豆芽等。

虽然食养是必要的,但还必须注意调节。

《内经》指出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。”

意思是说,热病稍有好转时,就吃难消化的肉类食物,会使疾病复发,勉强多吃谷类食物,可能造成余热遗留不清。

食养之法,应当针对病情,严格掌握饮食的禁忌。

一般说来,疾病初愈之后,当以恢复食欲为先,宜少食多餐,食一些易于消化的食物。

病人和医生之间要互相合作,相互配合,才有利于疾病的痊愈和身体的康复。

(《云南老年报》1991年8月1日第34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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